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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4-18     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师: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办法》(校研发2020220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现将农学院2026年招收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导师年度审核领导小组

 李学军  韩新辉

 员:贾志宽  吉万全  冯佰利  薛吉全  冯永忠  

   奚亚军  温晓霞  陈明训  马翎健

   王中华  韩清芳  胡银岗  宋喜悦  

下设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2.导师年度审核工作小组

 长:    聂小军

 员:顾丹丹    薛早早  朱翠林

3.导师年度审核监督小组:

 长:吴清华

 员:  李晓燕 潘小东

二.审核标准

按照《农学院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实施细则》(附件1-1和《农学院招收农业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2)执行

三.审核条件

1.农学院党委对申请参加年度审核的导师师德师风进行全面审核,在审核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学术不端行为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2.经费标准及科研成果要求详见《农学院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实施细则》和《农学院招收农业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1和附件1-2)。

3.导师科研经费及成果等科研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2211日至2025430日,审核标准按照各单位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的标准执行校内导师科研数据同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通过的,外聘导师科研数据由本人填写提交。

4.申请者的年龄要求:按照学校规定60岁退休者,应为1968630日(不含)以后出生,按照学校规定65岁退休者,应为1963630日(不含)以后出生。

对于符合学校延迟退休条件的其他教师,经人事处审核确认后,按延退年龄进行计算。

在学校规定退休年龄时,按照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不能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年审时需指定第二导师,作为导师组主要成员,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审核程序

1.个人申报。导师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管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提出申请,具体操作见《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操作手册》(附件2)。

2.单位审核。农学院对申请人师德师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于初次申请招收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其学术水平和指导研究生能力进行答辩评审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按照现任导师、新晋导师、外聘导师等不同类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参会成员2/3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

4. 学校审核备案。各招生单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导师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五.时间安排

1410-424日,拟申请2026年招生资格的导师,在学校科研系统完善科研信息。

2425-522日,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信息。

3 523-66日,学院审核、公示、报送相关材料。

六.其他要求

1.学校实行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分类年审,导师可以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招生资格。其中,专业学位导师原则上要有主持的研发项目或横向项目,并有到位经费。

2.   学院将申请者近三年指导研究生的就业率、导师考核结果、完成导师培训情况作为审核的参考指标。

3.学院按照要求将申请者名单及其申请条件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上报材料如存在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4专业学位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工作同时开展,聘任程序及相关要求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研院〔20251号)附件3执行申请者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表》(附件4-1)和《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汇总表》(附件4-2

52025年,学校不统一进行补审,补审导师的招生指标学校不进行单独配置。学院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按照导师年审程序进行补审,对到校正式报到的引进人才,可按照学校人才工作组会议研究的导师类型进行补审。

                                    农学院

                                             20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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