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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正公开 分类评价 注重实绩

二、工作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博士后及非事业编制人员

三、工作机构

1.成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系(室)负责人、各系一体化教育工作组、党委委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张海成 李学军

:吴清华 韩新辉 李晓燕

聂小军 马迎涛 潘小东

2.各系(室)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系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系一体化教育工作组组长担任,成员为一体化教育工作组成员、所属党支部书记、校教代会代表。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工作小组由主管行政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行政党支部书记、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负责人和所属校教代会代表为成员。

四、考核档次及比例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优秀档次名额原则上应向教师岗位倾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7)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的。

五、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教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两个方面。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进行考核。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

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述职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实验教学准备、教学及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开放服务工作等5个方面。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和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共同审定。

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职尽责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服务师生方面的表现等。

六、程序及材料报送

1.个人材料提交。12月15日前,参加考核的教职工由本人登录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学院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4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系(室)考核工作小组联系人(农学系:林祥;植科系:宋银;种科系:邓平川;行政服务中心:王成)。非事业编制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2.系(室)评议。系(室)考核工作小组教职工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档次建议12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1)系(室)考核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各类考核档次人数等。

2)签署相关意见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4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人事代理人员单独汇总整理。

3)相关教职工《2024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4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3.学院审定。12月18日,学院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暨考核工作组会议,对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系(室)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4.结果公示。学院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材料报送。学院于12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七、有关说明

1.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不做考核档次认定。处级领导人员中的业务管理干部,还须参加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由所在单位确定考核档次。

2.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调整: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3.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执行。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由各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4.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请务必认真完善,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请联系人事处核对后修改。



                     农学院

                      2024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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