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实行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定的规定》(校研发【2016】38号)和研究生院《关于2021级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信息备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请相关导师按照《农学院博士生指导小组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确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积极协调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学生指导工作。
请相关导师务必于12月13日前将我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申请表及统计表(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给顾丹丹,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交到农学院205研究生办公室。
农 学 院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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